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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政如何影响储能、虚拟电厂等领域的投资机会?

发布于 2022-12-15 11:13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文件从全国范围内提出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意味着现货市场即将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有助于建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电力市场化。有分析认为,其最重要意义在于,整个电力行业的建设成本、燃料成本和调节成本向下游传导的机制逐渐顺畅,将打开更多行业空间。

 

那么,文件的重点内容是什么?如何理解它对电力行业不同领域的影响?可以把握哪些投资机会?要留意哪些风险?

 

核心看点:

  1. 整体上,这项新政的意义在于首次在国家层面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为新兴市场主体开辟新的盈利模式,有助于解决新能源消纳的难题。

  2. 电力现货市场机制的建设将使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发电、计量设备相关公司受益。

  3. 能源行业小而美的公司众多,除非有逻辑变化,才会炒到市值较高的央国企。更值得关注的是细分市场上比较有特色的、盘子稍小的设备制造厂商,比如储能温控企业。

  4. 长期来看,现货市场机制对发电企业友好。但短期在机制暂不稳定时,进入现货市场的发电企业可能会受到一定冲击。


1、电力现货市场属于电力行业的什么环节?这份文件涉及哪些主体?有哪些重点内容?

 

电力从生产到终端用户使用主要经历“发-输-配-售-用”五个环节,现货市场属于其中电力交易环节。

 

从时间维度,电力市场可以划分为电力现货市场和中长期市场。现货交易主要开展日前、日内、实时的电能量交易。电力中长期交易指多年、年、季、月、周、多日等电力批发交易。

 

新政是关于我国电力现货市场的两份征求意见稿,有几个重要方面:

 

1)推动新兴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现货交易

 

文件提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这成为近期电力现货市场的主要任务之一。

 

储能、分布式发电、虚拟电厂在之前的关键问答文章中有过介绍。

 

负荷聚合商,是电网与终端用户之间的第三方代理商。受具有可调负荷资源的用户委托,将资源打包聚合成为规模化形式,投入电力需求响应市场。

 

新能源微电网,由新能源发电系统、储能系统、可调节负荷系统、能量管理系统构成,通过多能互补实现能源生产与使用的平衡。

 

储能、虚拟电厂、新能源微网等市场主体在中长期市场中的获利手段和空间相当有限,在现货中能更灵活地实现价值变现,从而支撑电能量、辅助、容量三大市场建设。在顶层设计的指导下,各地的新能源电力将逐步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在其中“发现价格”,促进新能源消纳。

 

2)探索建立容量补偿机制

 

文件提出“各地要按照国家整体部署,结合实际需要,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用于激励各类电源投资建设、保障发电容量充裕度、调节能力和运行安全。”

 

最初为何要建立容量补偿机制?

 

在储能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之前,只有火电具有大规模调峰能力,其参与调峰的机组容量直接决定了并网的新能源装机容量。为了确保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未来火电的角色将从主力电源逐步转为以调峰、应急为主的辅助电源。

 

当火电进行灵活性改造承担更多的调峰任务后,其机组利用小时数会持续下降,火电企业不可避免出现严重亏损。因此,国家出台合理的容量补偿机制保障火电企业的正常收益,维持日常运营以及投资的积极性。

 

文件提到,探索建立的容量补偿机制不只针对火电企业,补偿对象可以是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新兴主体的各类型机组,如储能、虚拟电厂、新能源微网等。将发电机组可用装机容量作为交易标的物,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容量补偿价格。

 

3)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文件提出,要结合各地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无功服务、黑启动服务的市场化采购机制,探索爬坡、转动惯量等新型辅助服务交易品种,推进更大范围内的辅助服务资源共享和互济。这将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和电能质量。

 

注:黑启动,指因故障停运后,通过系统中具有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启动,带动无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逐渐扩大系统恢复范围,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恢复。

 

4)加速推进电力现货市场

 

文件分别提出电力现货市场八条近期建设任务和四条中远期建设任务。近期主要推进省间、省/区域市场建设,以省间、省/区域市场“统一市场、协同运行”起步,后逐步推动省间、省/区域市场融合。

 

这是对前期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经验的总结,有助于非现货试点省市加快现货市场建设,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奠定基础。

 

5)电力市场衔接机制

 

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加快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合理疏导,激发不同市场主体活力。原来属于辅助服务的调峰逐步融入现货市场;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用户分摊更明确,用户电价中要包含辅助服务费用;用户也可以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以此获利。

 

容量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容量市场用以保证电力系统发电容量充裕度,尤其是传统火电还得继续投资,以维护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整体来看,文件的意义在于首次在国家层面号召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意味着电力现货市场将全面铺开。同时,也是首次在国家层面为新兴市场主体开辟新的盈利模式,促进它们的建设和运营,有助于破解新能源消纳的难题。

 

2、本次文件给电力行业的哪些领域带来影响?投资者可以把握哪些机会?

 

受益于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建设的主要领域是储能、虚拟电厂、发电企业

 

1)储能

 

依据《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储能成为了电力现货市场的市场主体。依据《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储能纳入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储能将增加现货市场这条盈利渠道。

 

杭女士认为,在电力市场机制方面,文件中有多条或对储能应用产生较大影响的条款:


(1)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这使容量补偿或将成为储能第四个主流盈利模式,预计将参照火电标准进行补偿。

(2)调峰辅助服务和电力现货市场二选一:具有一定规模的储能电站若参与调峰,即可获得补偿费用。

(3)现货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衔接:辅助服务市场是当前储能主要盈利手段之一,通过与现货市场衔接,能更快速响应并激发灵活性。

(4)丰富辅助服务品种,引入爬坡、转动惯量等服务:随着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增多,储能或将衍生出更多元化的变现渠道。

(5)用户侧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及返还:“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实际上是推动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合理传导。这在业内呼吁已久,过去主要由发电企业承担费用,现在转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共同分摊。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更健全,更利于储能的营收。

 

严先生认为,开放现货市场后,价格机制将会对储能比较友好,有助于提升整个储能行业(除户储外)的市场行情,充分发挥储能的市场主体地位:

 

(1)对于电网侧储能等大型储能项目,要增加收益,进入现货市场是比较好的趋势。大型储能,比如电网侧或者共享式储能,目前它们的价格条件是比较苛刻的。电量价格机制有几种:电量价格、租赁价格、备用容量价格。其中,电量价格目前是很低的,一些省份的大型储能没有进入现货市场,只能用临时价格,比如以谷电价格一毛多来储电,以上网的标杆电价四毛出头的价格来放电,价差只有两毛多,跟用户侧储能的价差相比,差得比较多。这里的用户侧储能,指工业企业用户,非家庭用户。

 

(2)对于目前收益已经比较好的用户侧储能项目,也有提升的作用。用户侧储能采用峰谷价差模式,目前价格还是不错的。晚上用电低谷时候的电价大概是一毛多、两毛多,白天用电高峰时的价格大概是七八毛、八九毛。进入现货市场后,用户侧储能也可以获得一些额外收益,比如把储能配大,或者做一些优化配置。

 

严先生表示,接下来可能会出台有关电网侧共享储能的电量价格机制的政策,特别是江浙沪一带。因此,电网侧储能的发展机遇会到来。

 

2)虚拟电厂

 

当前我国的虚拟电厂处于邀约型市场型过渡的阶段。收入来源主要为参与需求侧响应获得的补贴收入,盈利模式较为单一。本次文件将为虚拟电厂增加电力现货交易的盈利模式。

 

注:

邀约型阶段:在电力市场发展不充分的情况下,由政府机构牵头,各个负荷聚合商参与,共同完成邀约、响应和激励流程。通常由政府通过专项资金、特定合同、补贴刺激等手段激励。

市场型阶段:在电能量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市场建成后,虚拟电厂通过参与市场交易获利。

 

此外,虚拟电厂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限制因素,而本次新政有助于解决或改善这些问题:

 

首先,我国辅助服务市场规模小、品种少,难以体现虚拟电厂价值。市场规模方面,我国辅助服务市场总费用约占全社会总电费的1.5%(国际普遍占比在3%,部分国家如英国占比高达10%以上),因而存在很大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产品类型方面,当前我国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品种以调峰为主,部分省区已开展调频和备用辅助服务,尚缺少电压支撑、黑启动、爬坡、调峰容量等辅助服务品种,调频市场也未针对响应速度做进一步细分。(调峰容量是在当前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仅为调峰效果服务的基础上,探索为调峰能力付费)本次文件从国家层面做出表率,持续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增加交易品种,促进虚拟电厂的价值体现。

 

第二,国内电力市场发展尚不成熟,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及相关标准引导各类资源和设备持有人自愿将其接入虚拟电厂这个聚合平台。这个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本次新政从国家层面定调,引导地方政府持续完善配套的政策、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及技术标准,如健全电力需求侧灵活可调节资源的标准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减少虚拟电厂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成本。

 

然而,严先生认为,虚拟电厂只是一种协调管理模式,它的本体还是很常规的,由一些可控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储能等灵活性资源构成。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投资标的只存在于它的设备、运营商。电力现货交易对虚拟电厂的运营商的利好非常小,因为第一体量不大,第二不是运营商的主营业务。但会比较利好做虚拟电厂相关设备的厂商,以及小的售电公司,这些对虚拟电厂模式依赖程度比较高的企业。而这种标的很难捕捉,因为现在在国内做这种平台系统的企业大多没上市。上市的公司有国能日新朗新科技恒实科技东方电子等。

 

杭女士认为,本次新政意见稿中对于“计量”特别展开了一章,原因是计量是电力现货市场化交易的基础。现货交易与长协交易的最大的不同在于时间和精确度的不同,需要准实时的细致时间切片的准确信息作为交易基础,目前的时间节点为15分钟为一个交易时间段。《规则》指出,“计量装置满足市场主体要求后,在以后的改造过程中不应降低其技术要求”。随着电力现货交易的不断推行,计量装置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比如虚拟电厂需具备智能表计。相关公司有东方电子煜邦电力南网科技(核心芯片)、炬华科技等。当然,计量装置也广泛应用在储能、分布式发电等多个领域,电力现货交易将大大提升计量装置的市场需求。

 

严先生还提醒,虚拟电厂主要是创新的管理模式加上比较常规的IT技术,炒的最多是搞电网控制的厂家,但是很难炒得动,后来又炒了一些有过虚拟电厂案例的厂家,或开办过虚拟电厂的企业。但能源行业小而美的公司太多了,除非有逻辑的变化,才会炒到比较重的、市值比较高的央国企。就像前年碳中和带来的绿电价值,产生一波逻辑变化,就炒了一些碳中和的股票。对于大型能源央企,虚拟电厂与它的主营业务联系不大。“我所在的企业也投了一些资金做虚拟电厂试点,但你说对我们骨子里影响大吗?不可能很大。”更值得关注的是设备制造企业,特别是细分市场上比较有特色的,且盘子稍微小一点的企业,比如储能温控领域的。

 

3)发电企业

 

严先生认为,长期来看,如果能将新能源和储能的搭配合理,且规模也比较大,现货市场对发电企业比较好的。短期来看,在现货市场机制暂不稳定的时候,进入现货市场的发电企业可能会受到一定冲击。

 

因为现货市场很考验企业的报价水平。如果专业水平不够,盈利就会比较低。这种专业水平取决于:1)对整个市场规则很熟悉,2)有一个有经验的专业团队,制定完善的策略,3)有一定的硬件实力,比如模拟平台,就像炒股一样。如果不具备这些,就不能发现现货市场的价值规律,无法随时应变,会很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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