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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新政,利好利空哪些企业?

发布于 2023-05-24 15:15

2023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了未来三年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新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将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这份文件在维持居民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和购电方式不变的基础上,公布第三监管周期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提出简化用户分类,分电压等级核定容需量电价,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单列等举措。

 

电价一直与电力企业的盈利紧密相关。本次电价标准与结构的调整,将影响电力系统中哪些企业?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单独列出,有利还是不利于抽蓄企业?妙投邀请资深电力行业专家为我们解读。

 

核心看点:

  1. 本次输配电价调整,对电网企业影响最显著,使它们未来每年的收入更加明确。

  2. 对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售电企业有明显利好,增加了它们的盈利空间。

  3. 对省外送电的发电企业、老的抽水蓄能电站的盈利有损,新抽蓄电站不受影响。


Q:这次输配电价文件的发布,影响有多大?

 

2015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要求输配电价独立核定,每三年为一个监管周期。目前我们已经经历了两轮监管周期,这一次是第三监管周期,即规定从现在未来到2026年这三年输配电的价格标准和价格构成。之所以引起社会较为关注,是因为在大的框架不变的前提下,有内部小的创新。

 

Q、这个“内部小的创新”,具体指什么?


指的是,相较于上一轮监管周期,本轮监管周期在输配电价标准和结构上作出的变动,包括:简化用户分类、将容需量费用首次分电压等级核定、首次出台负荷率激励约束政策、把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等在输配电价外单独列出。如果不理解这些术语的意思,没有关系,接下来我们逐一讨论。

 

Q:本次规定对于输配电价算法作出怎样的优化?将大工业用户与一般工商业用户合并,有怎样的意义?

 

这次输配电价从严格意义上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核定,算法上面的优化

 

这份文件规定同一电压等级采取相同的输配电价。在此之前,承接目录电价方式,将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区分,导致同一电压等级采用不同输配电价,而这可能并不公平。因为根据输电规律,大多数电量经电厂送出后,经层层降压后送给用户。低压电往往流经路径更长,需要更多的资产支持,度电成本更高。因此,根据不同电压等级来定输配电价,同一电压等级相同输配电价更为合理。那么,本次合并工商业电价(将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合并,四类用户简化成三类:居民、农业、工商)将解决同一电压等级不同电价的问题。

 

Q:本次在分电压等级核定电费方面作出怎样的变化?


对于工商业用户,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用电,执行部制电价:一部分是容量电费(每月固定费用,即便不用电也要交),另一部分是电量电费,(用电量×每度电价)

 

在上一轮监管周期中,输配电价对容量电价不分电压等级,只在电量电价上分电压等级。

 

这一轮,对容量电费也分电压等级核定:相较于过去的标准,现在高电压用户的容量电费可能变得低一点;低电压用户的容量电费可能变得高一点,从而实现更加公平。因为电压越高,单位容量的价格越低。(前文提到过,根据输电规律,大多数电量经电厂送出后,经层层降压后送给用户。低压电往往流经路径更长,需要更多的资产支持,度电成本更高。因此,输配电价呈现随电压等级降低而价格逐渐升高的趋势。)现在推行容量电费分电压等级核定,降低了高电压用户的成本,提升了低电压用户的成本,更为公平。

 

在不同电压等级之间拉开容量电价差,有利于增量配电网(一端连接大电网,另一端集合多个用户)、微电网、售电公司等基于用户聚合形式的业务模式进一步发展,从电压等级差、需求侧组合优化等方面获得利润空间。


Q:首次出台负荷率激励约束政策,有何意义?

 

以前,由于部分用户用电报装“大马拉小车”、负荷率偏低等现象明显增多,造成电力系统资源浪费。

 

举个例子,工商业用户报装的用电容量是100kVA(容量),实际中只需要20kVA就可以(需量)。可以自由选择按照容量去付费,还是按照需量去付费。假如按照20kVA(需量)去支付容量电费。虽然选择这种支付方式,将会以更高的每度电的单价支付电量电费(用电度数×每度单价),但最后算出电费之和(容量电费+电量电费)对于仍然是划算的。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按照容量去付费,还是按照需量去付费。

 

本次电价文件加了一个激励约束机制,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以上的用户,当月的需量电价按90%执行,这是引导用户根据自身的负荷情况去合理报装容量。换言之,你需要多少容量,你就报多少容量,这样建设电网时给预留的余度就小一些,让电网建设更具经济性。不过,这对电网企业经营的波动不大。

 

Q:把系统运行费单独列出,会给抽水蓄能企业带来什么影响?


以前,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包含在输配电价内,现在它们被单独列出来。以前这些费用的承担者是模糊的,从现在开始就明确了:相当于随着输配电价一起来收取,作为系统运行费。

 

我认为,这对于电网整体来说是一件好事,对于抽蓄电站应该是没有太大影响。已经运营多年的老的抽蓄电站,由于定价参数变化,容量电费会有所变动(每年电网支付给抽水蓄能电站一笔固定的费用),可能带来收入减少等影响。新的抽水蓄能电站不会受到影响,因为会根据新文件定价,现在抽蓄电站的容量电费的算法都很明确,投资时会做好预期。

 

Q:将上网环节线损单独计算,有何影响?


以前,线损费用包含在输配电价中,这部分费用比较模糊。现在线损单独列出来,如果用户买到便宜的电,线损成本也会便宜一些(线损的电量×每度电价)。现在计算得更精细了,线损损失了多少,电网就从用户回收多少。

 

Q:这份文件的出台,对智能电表公司、虚拟电厂相关企业有影响吗?


现在的输配电价对智能电表公司应该不会有太大影响。如果某个地方推行分时、峰谷收费电价,那么会有换电表的需求,或许会利好智能电表公司。对虚拟电厂也没有太大影响。

 

输配电价标准调整,不是从机制上改变利益格局,而是在价格上做增减,影响最大的是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因为可能对交易价格有一些影响。发电集团的一些市场交易价格是倒推得出的,如果中间环节的价格发生变化,那么倒推出的交易价格也会有所调整。其中,经过与上一轮对比,如果省外供电价格微涨,以外送电为主的发电公司的成交价格可能受到影响,其盈利空间可能将会减少。

 

举个例子,一个电厂与用户谈定落地价格是0.5元,原来中间环节的价格是0.03元,出厂价就是0.47元。但如果中间环节从0.03元变成0.04元,落地价格仍是0.5元,出厂价就变成0.46元,盈利减少了。

 

大部分情况是这样,分析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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